电工培训,焊工培训,制冷工考证,叉车考证
宏志文化教育服务(深圳)有限公司
根据《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23条规定:“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的安全作业培训,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,方可上岗作业。”特种作业人员,安全责任重大,持证上岗,规范操作。
主营地区深圳 |
经营模式生产型 |
最近年检时间2017年 |
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
主要客户群所有人群 |
经营范围翻译;文化活动策划、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管理咨询(不含人才中介服务),经营电子商务,国内贸易,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;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^职业技能培训。教育培训;小吃培训;厨师培训;钢琴、舞蹈培训,教育信息咨询。 |
公司邮编518000 |
行政区域广东深圳 |
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万众城满滔大厦406 |